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组字〔2019〕334号)《青海省2024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青海省公路局2024年“校园引才”岗位考核聘用工作由省公路局组织实施,现将考核聘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按照发布引才公告、线上、线下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组织进行考核测评、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考核聘用岗位
此次考核聘用的岗位为青海省公路局法治政务管理员,招聘人数1人。
四、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日。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海省公路局802室人力资源部(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联系电话:0971-6154323。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有效期内身份证、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含具体专业信息),且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1.青海省公路局“校园引才”考核聘用按照面试考核形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
2.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由青海省公路局组织的面试环节。
(二)考核方式
1.考生考核测评当天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照面试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考核测评按照综合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占40%、专业能力测评占60%。面试考生完成测评后,由7位考官根据其作答情况进行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成绩。最后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40%。
2.考核测评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的人员。考核测评结果总成绩有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评成绩高低确定,专业能力测评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3.面试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核聘用人数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面试考核总成绩合格标准未达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考核环节全程摄像、录音。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1.考核时间定于2024年7月2日。
2.考核地点:青海省公路局(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六、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青海省公路局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青海省公路局负责。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等,重点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进行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和青海省公路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再由青海省公路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八、有关事项
本通知由青海省公路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青海省公路局人力资源部 0971-6154323
青海省公路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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