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交便函〔2023〕882号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275号
提案答复的函
张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海‘河湟谷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防灾减灾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全面高效完成了全省8.3万公里的公路普查任务,累计调查采集高边坡基础信息点245处,崩塌368处,沉陷与塌陷234处,滑坡191处,泥石流66处,水毁53处,各级风险点合计912个,其中一级(重大)风险点11处,二级(较大)风险点106处,三级(一般)风险点483处,四级(低)风险点311处。经调查梳理,河湟谷地公路沿线共排查出滑坡、崩塌、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等灾害风险点157个,其中一级风险点1个、二级风险点19个、三级风险点82个、四级风险点55个。目前已实施完成25个高等级风险点防治工程(含河湟谷地1个二级风险点防治工程),剩余风险点防治工程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其中河湟谷地15个二级风险点已列入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计划,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采取了如下治理措施:一是积极推动深化拓展公路自然灾害承灾体普查成果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利用遥感影像技术及相关监测手段,对公路灾害成灾机理及发育进行研究和评估,形成了《青海省公路风险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报告》《青海省自然灾害公路承灾体综合风险核查高等级风险点分布与专题图》等成果;二是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将一、二级重大风险点纳入《公路养护“十四五”发展规划》,对能够利用工程措施处治的加快实施灾害防治工程,对暂时无法处治的加大监测预警,发挥“路警气企”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研判会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响应终止、总结评估”等工作闭环流程,全力做好公路地质灾害抢险、损毁交通设施修复及公路应急保通工作;三是做好区内实施的重大公路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及预防,认真开展前期勘察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全面准确查明项目沿线地质情况与沿线地质灾害分布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路线方案或是采取针对性技术处治措施,一方面避免或减小地质灾害对项目本身的影响,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少对原地质的扰动,有效防止后期因施工原因诱发地质灾害。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厅将继续履行好行业部门职责,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出行提供满意的出行条件。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971—6186800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30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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