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新一轮治超工作中,天峻县治超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治超职责,通过联合巡查、签订目标责任书、治超法规宣传等形式,依法加大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力度,成效显著。
一是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出厂货运车辆存在超限超载的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青海吉美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约谈和限期整改,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是对经整改后仍存在超标准装载、经常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青海华辰矿业有限公司、中铁矿业有限公司等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是对天峻地区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从事货运经营的黄金货场、欣欣货场、仁杰货场、宁元货场4家货场,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
通过对超限超载违法违规企业的依法处理,严厉打击了天峻地区货运源头企业普遍存在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对该地区其他货运源头企业起到了极大地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达到了“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源头企业超标准装载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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